2004年8月19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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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果断出台10条措施夯实基层基础
城市10个民警6个要在派出所
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本报讯  为实现警力下沉,扎实开展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省公安厅日前出台加强警力下沉10条工作意见,要求各市确保派出所警力占全市总警力的38%以上,其中县(市)公安局派出所警力应占本局总警力45%以上,城市公安分局派出所警力应占本分局总警力(不含交警、看守所)60%以上。
  意见要求,我省11个市综合部门警力配置数不高于总警力的15%,业务部门警力配置数不低于总警力的85%。为实现上述目标,省公安厅明确,厅机关警力保持3年“零增长”,其他各级公安机关的综合部门警力要做到“零增长”。今后3年,全省新增公安编制和新录用民警全部用于充实基层和一线,重点解决派出所和交警队、刑警队、看守所的警力。无特殊情况,机关不得抽调、借用基层民警。同时,在政治、经济待遇等方面向派出所和基层一线倾斜,做到“基层优于机关”。
  据介绍,我省一些主要业务警种特别是派出所警力缺口仍然较大。为此,省公安厅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地调整市、县(市、区)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积极探索合署办公机制,精简各业务警种综合部门人员,优化警力配置,并明确将警力下沉工作列入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综合考评的主要内容。
  目前,我省各市公安机关正积极探索警力下沉的工作方法,通过各种措施吸引机关民警主动到基层工作。湖州市公安局已有103名市局机关民警主动到基层一线工作,其中调动到基层单位工作的民警已达33名。